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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9月22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42亿元(含242亿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